合并后的生育险,参保人无需再单独缴纳生育险费,但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等专项待遇仍按原方案执行。
生育保险和医保是否合并,终于有了介绍。根据最新方案,生育保险和医保已经合并实施,这一方案将有助于整合资源、提升管理效能,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下面随新社通小编一起来了解具体内容。

广东深圳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了吗?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已经合并。自2019年起,开始全面发展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实施。这一调整旨在整合两项保险的管理资源,提高基金共济能力,降低管理运行成本,同时确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合并背景与依据:
合并时间
自2019年起,确定发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普遍完成合并工作。
参保管理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统一参保登记,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基金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合并后的主要变化:
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不再单独设立生育保险基金账户。
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执行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两项保险的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实现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
合并的意义:
方案差异:各地医保方案存在差异,提前通过“医保服务平台”APP或拨打12333热线咨询当地方案。
材料准备:线上办理需确保材料齐全,线下办理需按要求复印、盖章。
进度查询:线上申请可通过“医保服务平台”查询办理进度,线下办理可留存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以便咨询。
通过上述方式,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便捷的途径完成医保参保地变更。
注意事项:
待遇不变:
合并实施后,生育险的待遇项目和支付标准未发生变化,参保人员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险。
广东深圳生育保险的费用如何结算?
生育津贴是根据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具体计算方式和时间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一般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法规的假期天数。这里的假期天数通常与产假时间相关,具体天数根据生育情况(如顺产、难产、多胞胎等)有所不同。以北京为例:
报销生产检验期间费用共计1400元(提交报销单时须高于此数额)。
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领取生育津贴数额=分娩当月单位支付的平均工资基数÷30×产假天数。
二、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医疗费补贴是生育保险报销中的另一项重要内容,用于补贴女职工因生育而产生的医疗费用。这部分补贴的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和生育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生育医疗费补贴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等。
产前检查费: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支付标准,例如有的地方法规女职工每人次800元(不分单、多胎),而有的地方则可能法规为700元或其他金额。
生育医疗费:这部分费用通常包括顺产、难产(含剖宫产)以及多胞胎生育等费用。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和生育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有的地方法规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等。
三、其他支付标准
除了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外,生育保险还可能包括其他统筹医疗项目支付标准,如新生儿医疗保健费、宫内节育器放置或取出费、输精管切除术费等。这些费用的具体标准也根据地区方案而定。
综上所述,生育保险报销金额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以及其他可能的补贴项目。具体计算方法和标准需以当地方案为准。在申请生育保险报销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广东深圳申领生育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主要与以下因素有关:
所在地区: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生育津贴标准也有所差异,一般经济发达地区标准较高。
个人工资水平:生育津贴的发放基数通常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越高,领取的生育津贴也越多。
产假天数:产假天数越长,领取的生育津贴总额也越高。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上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2、领取条件:
符合计划生育方案:生育行为需符合地方现行计划生育方案,例如生育数量、生育间隔等。
生育期间处于参保状态:生育当月及之前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且生育期间不能中断参保。
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定期限:大部分地区要求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部分地区可能有所差异,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等。
温馨提示:本数据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具体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