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金额是指符合有关法规的参保人员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时,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获取的医疗费用及津贴等经济补偿总和。
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繁多,容易让人摸不着头脑。本文将为你全面整理领取条件,助你快速申请生育津贴。下面随新社通app小编一起了解相关资讯。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及申领指南!
生育津贴你了解多少?带你了解领取条件和新标准
1、发放标准:
与所在地区、个人工资水平、产假天数等因素有关。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上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顺产产假天数通常为128天;难产(含剖宫产)在顺产基础上增加15天产假;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流产根据怀孕时长不同,产假天数也不同。
2、领取条件:
符合计划生育方案。
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定期限,大部分地区要求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部分地区可能有所差异。
生育期间处于参保状态,生育当月及之前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切记生育期间不能中断参保。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等。
生育险和医保合并了吗?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已经合并实施,这一方案旨在整合资源、提升管理效能,并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以下是合并后的主要情况:
合并背景与依据:
合并时间
自2019年起,确定发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普遍完成合并工作。
参保管理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险,统一参保登记,无需单独办理生育险参保手续。
基金管理
生育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实行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生育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中支付。
合并实施内容:
参保登记: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基金征缴: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用人单位按照两项保险的缴费费率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个人不再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
待遇保险: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保持不变,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例如,产前检查费用、住院分娩费用等生育医疗费用,以及符合条件的生育津贴,均按照现行方案标准执行。
经办服务:
两项保险的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实现“一站式”服务。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无需单独申请报销。
申请条件与所需材料:
报销条件
通常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至12个月(具体以当地方案为准)。
报销时需提供完整的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材料。
报销流程
部分地区支持一站式结算,住院期间医疗费用可直接报销;
部分地区需先自行垫付费用,再通过单位或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地区差异
不同地区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存在差异,例如:
北京市对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使用椎管内镇痛可额外报销1000元;
天津市对手术费报销90%,其他费用报销80%。
注意事项:
方案差异
不同地区的具体实施细则可能存在差异,例如缴费比例、待遇标准等,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详细方案。
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同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生育津贴的发放方案可能因地区而异。
生育假期间有哪些福利待遇
生育假期间,女性员工可以享受多项福利待遇,这些福利旨在保证她们在生育期间的经济和生活需求。以下是生育假期间的主要福利待遇:
产假天数延长:
基本生育假:根据有关法规,正常情况下的生育假为98天。
延长生育假:多地方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码,如成都允许纯母乳喂养的妈妈额外增加30天生育假,江苏某些地区也设立了更为宽松的补假方案。
生育津贴:
对于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性员工,生育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那么生育假期间的工资则需要由用人单位按照员工生育假前的工资标准支付。
生育假工资:
未参保情况: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支付。
差额补发:若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
方案差异与灵活性:
不能辞退:根据有关法规,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降低工作强度: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带薪产检: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有带薪产检的福利。
报销生产住院费:对于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其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法规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育儿假与陪生育假:部分地区还法规了育儿假和陪生育假,如上海法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男方还享受配偶陪生育假10天。
医疗费用报销: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法规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若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