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金额是符合生育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时,按有关法规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报销的医疗费用及津贴总和。
想要领取生育津贴,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方案,并且生育保险缴纳需满一定期限。具体条件及标准,下面随新社通app小编一起了解相关资讯。

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2025年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最新消息
1、发放标准:
与所在地区、个人工资水平、产假天数等因素有关。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上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顺产产假天数通常为128天;难产(含剖宫产)在顺产基础上增加15天产假;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流产根据怀孕时长不同,产假天数也不同。
2、领取条件:
符合计划生育方案:生育行为需符合地方现行计划生育方案,例如生育数量、生育间隔等。
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定期限:大部分地区要求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部分地区可能有所差异,可以去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生育期间处于参保状态:生育当月及之前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且生育期间不能中断参保。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等。
生育险是否合并到医保里面了?
生育保险和医保已经合并实施。根据中国相关方案,自2019年起,各地逐步发展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保的合并,旨在优化管理、提升服务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同时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不受影响。
合并背景与依据:
合并时间
自2019年起,确定发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普遍完成合并工作。
参保管理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险,统一参保登记,无需单独办理生育险参保手续。
基金管理
生育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实行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生育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中支付。
合并后的主要变化:
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用人单位按照两项保险的缴费费率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个人不再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
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生育医疗服务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执行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促进生育医疗服务的规范和能力提升。
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两项保险的经办管理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负责,实现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生育医疗费用实行直接结算。
保险待遇不变:合并实施后,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保持不变,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合并后的优势:
生育险报销通常涵盖以下费用:
产前检查费用:包括孕期常规检查、超声检查、血液检查等。
分娩费用:包括顺产、剖宫产等分娩方式的医疗费用。
住院费用:分娩期间的住院费用,包括床位费、护理费、治疗费等。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如流产、引产、节育手术等费用(需符合方案法规)。
注意事项:
方案实施时间:各地合并实施的时间可能略有差异,具体以当地方案为准。
待遇享受条件:参保人员仍需满足生育险的待遇享受条件,如连续缴费满一定期限等。
生育假多少天2025年新规是什么?
产假的法定天数一般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根据有关法规第七条:
1、基本产假:
根据有关法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若为难产情况,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流产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特殊情况:
安徽、山东、河北等省份:在法规的98天产假基础上,额外增加60天奖励产假,使产假总时长达到158天。
四川成都:自2025年2月24日起,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
湖北宜昌:鼓励支持城区用人单位将在宜生育妇女产假延长至1年。
4、特殊情况:
产假天数包含双休日和节假日。
若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出现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情况,产假天数会相应增加。例如,难产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5、产假期间的待遇: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
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6、产假计算方式:
产假按照自然日计算,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
产假天数根据女职工的具体情况(如是否难产、生育多胞胎等)和当地方案确定。
温馨提示:本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