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的意义在于整合资源,例如将生育保险的医疗费用管理纳入医保系统,提升基金使用效率,同时保留生育保险的独立性。
在社保方案不断更新的当下,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合并问题备受关注。根据最新方案新声,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已合并,这一方案调整将为参保人员带来哪些利好,值得期待。下面随新社通小编一起来了解具体内容。

淮安生育险是否合并到医疗保险里面了?
生育保险和医保已经合并。自2019年起,开始全面发展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的合并实施。这一调整旨在整合两项保险的管理资源,提高基金共济能力,降低管理运行成本,同时确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合并背景与依据:
合并时间
自2019年起,确定发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普遍完成合并工作。
参保管理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统一参保登记,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基金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合并后的主要变化:
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险,无需单独办理生育险参保手续。
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统一征缴,不再单独设立生育险基金账户。
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执行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两项保险的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险经办机构负责,实现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
男职工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
有以下这些步骤
注意事项:
方案实施时间:各地合并实施的时间可能略有差异,具体以当地方案为准。
待遇享受条件:参保人员仍需满足生育险的待遇享受条件,如连续缴费满一定期限等。
淮安生育保险报销如何计算?
生育保险报销金额的计算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以及其他可能的补贴项目。以下是一个详细的介绍:
一、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报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计算方式通常基于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和产假天数。具体计算公式为: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其中,产假天数根据女职工的具体情况(如正常生育、难产、多胞胎生育等)以及是否符合晚育条件等因素来确定。
二、其他费用
除了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外,生育保险还可能覆盖一些其他费用,如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如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等)和新生儿医疗保健费用。这些费用的报销标准和限额也可能因地区而异。
三、生育医疗费补贴的计算
生育医疗费补贴是生育保险报销中的另一项重要内容,其标准通常根据生产方式、地区方案等因素而定。一般来说,生育医疗费补贴包括以下几项:
产前检查费: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标准,如某些地区为女职工提供每人次800元的产前检查费(不分单、多胎),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且生育第一胎的,每人500元。
生育医疗费:包括顺产、难产(含剖宫产)、多胞胎生育等费用,不同地区和不同生产方式下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例如,某些地区顺产为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为4000元。
其他补贴:如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等,具体标准也根据地区方案而定。
综上所述,生育保险报销金额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以及其他可能的统筹医疗项目支付标准。具体计算方法和标准需根据当地社保方案和实际情况而定。因此,在申请生育保险报销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淮安生育险报销需要提交的有哪些材料?
生育险报销需要的资料包括:病历资料:
住院实施手术的,提供《出院小结》或《诊断书》原件,应盖有诊断医疗机构医院章,且需体现生育类型及生育时间,流产的需体现孕期周数;
诊疗经过与出院诊断不符的,需提供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记录;
门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需提供加盖诊断医疗机构医院章的诊断证明书;若流产的诊断证明书未体现孕期周数,则需提供体现首诊记录的病历;
若已在省内就医扫码或刷卡结算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的,或在厦门市医保经办窗口申请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报销的,申领生育津贴时无需提供医院收费票据;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还需提供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或收费章的医院收费票据原件核验,窗口收取复印件。
?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信息?:因涉及待遇发放,原则上提供参保人本人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另因银行Ⅱ类卡转账金额限制为1万元,请尽量使用Ⅰ类卡。已确认暂时无法使用的有中信、民生、浦发、汇丰、渣打、华夏、平安银行。
?有效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本人或代办人需提供效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仅用于现场核验身份,无需纸质或电子材料存档。
淮安法定的生育假多少天?2025年生育假98天还是158天?
生育假的法定天数一般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根据有关法规第七条:
1、基本产假:
根据有关法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若为难产情况,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流产假: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此外,部分省份在法规的基础上进行了适当延长,具体天数因地区而异。
3、特殊情况:
安徽、山东、河北等省份:在法规的98天产假基础上,额外增加60天奖励产假,使产假总时长达到158天。
四川成都:自2025年2月24日起,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
湖北宜昌:鼓励支持城区用人单位将在宜生育妇女产假延长至1年。
4、特殊方案:
产假天数包含双休日和节假日。
若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出现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情况,产假天数会相应增加。例如,难产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5、产假期间的待遇: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
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6、产假计算方式:
产假按照自然日计算,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
产假天数根据女职工的具体情况(如是否难产、生育多胞胎等)和当地方案确定。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