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保部门,合并方案简化了经办流程,例如生育医疗费用可直接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结算,减少人工审核环节。
近年来,社保方案不断推陈出新,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合并成为重要方案之一。目前,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已合并实施,这一方案落地将为参保人员带来诸多便利。下面随新社通小编一起来了解具体内容。

济南生育险和医保合并了吗?
生育险和医疗险已经合并实施,这一方案旨在优化管理、提升服务效率并减轻参保单位和个人的负担。以下是具体说明:
合并背景与依据:
合并时间
自2019年起,确定发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普遍完成合并工作。
参保管理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统一参保登记,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基金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合并后的主要变化:
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保基金,统一征缴。用人单位按照两项保险的缴费费率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个人不再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
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生育医疗服务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执行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促进生育医疗服务的规范和能力提升。
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两项保险的经办管理由基本医保经办机构统一负责,实现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生育医疗费用实行直接结算。
保险待遇不变:合并实施后,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保持不变,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保基金中支付。
申请条件与所需材料:
生育险待遇不变:参保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各项待遇仍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中支付。
扩大保险范围:合并后,医保将覆盖更多的生育项目,包括试管婴儿、人工授精、助孕药物的费用报销等,并且确定了生育后的后续医疗支持,例如产后康复和胎儿健康检查等。
注意事项:
方案实施时间:各地合并实施的时间可能略有差异,具体以当地方案为准。
待遇享受条件:参保人员仍需满足生育险的待遇享受条件,如连续缴费满一定期限等。
济南男的交的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1、报销条件:
符合计划生育方案法规:男方应符合的计划生育方案,并且达到法定的生育条件。
连续缴纳生育保险:男方的用人单位需为男方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通常要求满10个月或12个月,具体以当地方案为准。
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女方的单位没有为女方缴纳生育保险费,或者女方处于未就业状态。
2、准备相关材料:
身份证明:男方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
无工作证明: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
3、提交报销申请:
填写申请表:到男方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并填写生育保险报销申请表。
提交材料:将准备好的报销材料一并提交给社保经办机构。
4、报销标准:
流产的200元。
顺产的1200元。
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5、注意事项:
报销时间:报销申请需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一定时间内提出,具体以当地方案为准。
方案差异:不同地区对于男性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和标准可能存在差异,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相关部门。
济南生育险报销怎么计算出来的?
生育保险报销金额的计算通常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以及其他可能的统筹医疗项目支付标准。以下是对生育保险报销金额计算方法的详细介绍:
一、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一般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法规的假期天数。这里的假期天数通常与产假时间相关,根据女职工的生产情况(如顺产、难产、多胞胎生育等)有所不同。例如:
顺产可能享受98天的产假;
难产(含剖宫产)可能享受更长的产假,如113天;
多胞胎生育时,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天数可能增加15天。
二、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医疗费补贴主要用于弥补女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其补贴标准一般与生产方式有关。例如,顺产、难产和多胞胎生育的补贴标准可能不同。一些地区还法规了妊娠期门诊检查费、新生儿医疗保健费等补贴项目。
三、其他可能的支付标准
除了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外,生育保险还可能包括其他统筹医疗项目支付标准,如新生儿医疗保健费、宫内节育器放置或取出费、输精管切除术费等。这些费用的具体标准也根据地区方案而定。
综上所述,生育保险报销金额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和因素,需要综合考虑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以及其他可能的费用。在计算时,应参考当地的具体方案和标准。
温馨提示:本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