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金额即参保人员因生育或计划生育行为,依据方案从生育保险基金中获得的医疗费用报销及津贴的金额的加总。
随着新方案的实施,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及标准也迎来了新变化。本文将为你速览最新变化,助你轻松领取生育津贴。下面随新社通app小编一起了解相关资讯。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及申领指南!
2026年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1、领取条件:
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定期限:大部分地区要求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部分地区可能有所差异,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生育期间处于参保状态:生育当月及之前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且生育期间不能中断参保。
提供相关证明:包括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等。
符合计划生育方案:生育行为需符合地方现行计划生育方案,例如生育数量、生育间隔等。
2、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所在地区: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生育津贴标准也有所差异,一般经济发达地区标准较高。
个人工资水平:生育津贴的发放基数通常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越高,领取的生育津贴也越多。
产假天数:产假天数越长,领取的生育津贴总额越高。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一般为:生育津贴=上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示例:
产假天数:
顺产:产假天数通常为128天。
难产(含剖宫产):在顺产基础上增加15天产假。
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流产: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为15天;怀孕三个月及以上、七个月以内流产的为42天;怀孕七个月及以上流产的为98天。
计算示例:假设某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产假天数为128天,则该女职工可领取的生育津贴为8000÷30×128≈34,133元。
生育险是不是和医保合并了?
生育险和医疗险已经合并。自2019年起,开始全面发展生育险和职工基本医疗险的合并实施。这一调整旨在整合两项保险的管理资源,提高基金共济能力,降低管理运行成本,同时确保职工的生育险待遇不受影响。
合并背景与依据:
合并时间
自2019年起,确定发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普遍完成合并工作。
参保管理
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统一参保登记,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基金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保基金,实行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保基金中支付。
合并实施内容:
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险,无需单独办理生育险参保手续。
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统一征缴,不再单独设立生育险基金账户。
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执行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两项保险的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险经办机构负责,实现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
申请条件与所需材料:
顺产:
北京三级医院定额报销5000元,二级医院4800元。
湖南省顺产费用报销限额提高至4000元。
四川定额报销1000元,多胞胎每增加一胎多400元。
剖宫产:
北京三级医院定额报销5800元,二级医院5600元。
湖南省剖宫产费用报销限额提高至6000元,每多一胎增加1000元。
四川定额报销2000元。
其他情况:
新农合顺产补助300元(乡级)或450元(县级及以上),剖腹产分段报销(≤7000元报45%,》7000元报65%)。
高危妊娠按实际费用报销80%,不设封顶。
注意事项:
待遇不变:
合并实施后,生育险的待遇项目和支付标准未发生变化,参保人员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险。
生育险报销需要提交的有哪些材料?
参保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参保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社保卡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医学诊断证明(需注明生育方式并盖章)、住院病历、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等医疗的原件及复印件。
产前检查费用发票、手术费用发票等费用发票的原件。
如在省外生育,还需准备生育医院等级证明、住院发票原件及住院费用总清单,并需加盖医院印章。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