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呱呱坠地的第一声啼哭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声音,小生命的诞生过程中,也会花费不少的费用,这个时候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就要发挥作用了。
那职工生育保险谁能享受?住院门诊如何报销?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生育保险如何参保?
2020年1月1日起,西安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参加西安市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统一征缴,不单独征收生育保险费。
但是,合并也不是说大家就能少缴费了,因为参保职工个人以前也不用缴生育保险费,所以现在合并后大家还是只用缴纳医保费,不多交钱也不少交钱,没有影响。
谁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参加西安市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均可享受。
根据政策新规定,男职工配偶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再享受女职工住院分娩医疗费限额补贴50%的待遇。
住院及门诊报销政策是什么?
1.住院医疗费
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待遇实时结算,使用相同的起付线、按比例分担及先行自付费用,不再按照定额补助的办法进行结算,与职工医保共同使用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门诊医疗费
实行限额报销,包括产前检查,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皮下埋植)术,属宫内节育器嵌顿的计划生育手术、绝育手术、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手术。
如何报销生育就医费用?
1.在西安市生育就医的参保人员,可直接在医院进行报销。
2.在外地生育就医的参保人员,如果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就医时直接在当地开通异地就医结算业务的定点医院挂账结算生育住院费用;
如果因出差、派驻异地工作等情况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应由参保单位出具相应情况说明后,办理异地生育住院费用零星报销手续。
就医机构如何选择?
参加西安市职工医保的准妈妈,可前往西安市任意一家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就医,不影响生育保险待遇享受。
生育保险报销和生育津贴
申领冲突吗?
这两项待遇享受互相不冲突、也不影响。在定点医疗机构生产和流产的参保女职工,办理出院挂账结算手续时就可完成生育津贴的申报。
看到这里,不少小伙伴会产生疑问
生育津贴到底如何领取?
小编这就带你了解领取指南哦
生育津贴领取指南
哪些人能领取生育津贴
随用人单位参保的女职工休产假时,按国家规定(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参保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手术时,个人缴费记录不满12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垫付其生育津贴,缴费满12个月以后再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可以领多少钱?
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
产假天数: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怎么领取?
参保职工在生育住院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在全市开通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享受生育津贴的职工,在医院报销生育医疗费时,就一并进行生育津贴登记,最后由经办中心统一拨付单位,个人无需再提供资料。
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于支付本人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