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注意:
1.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相关法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2.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相关法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起止时间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一致;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按照相关法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发放方式
职工按照相关法规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再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相关法规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可以由医保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