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一、申领对象
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二、申领条件
失业补助金
对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失业人员;
(三)参保缴费满一年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临时生活补助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对2019年1月1日后参保不满1年、个人不缴费的失业农民工,按照漳州市目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三、申领方式
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领
1.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失业待遇申领。
2.选择“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办理网上申领。
3.选择“失业补助金审核结果查询”,查询审核结果。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发放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