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泰安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一、零散失业人员备案及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待遇办理程序
(一)办理零散失业人员备案手续,企业需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1、市人社局出具的“失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审批通知单”;
2、失业人员档案:
(1)失业人员参加工作的初始录用手续及调入失业前所在单位的相关手续;
(2)企业与职工个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文件;
(3)市人社局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