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不是一回事!
二者申领条件和待遇标准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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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区别
失业保险金就是俗称的“失业金”,属于常规的失业保险待遇;
而失业补助金是疫情防控期间,国务院新出台的一项临时性、阶段性举措,申领时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申领条件的区别
失业保险金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补助金
以沈阳为例:
在沈阳市缴纳过失业保险,现在为无业状态人员即可申领!
注:已退休人员、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职人员不可申领!
确定了自己可享受的待遇项目
再来对比看看
两项待遇标准的区别
发放标准的区别
失业保险金
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发放,最长不超过24个月。领取期间可以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补助金
标准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领取期限6个月。领取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注意: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不得同时发放
领取期限和缴费年限的区别
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及其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4个月。
计发失业保险金相应核减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再就业参保时,失业保险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参保当月不享受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按月发放,次月到账。(注:须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失业保险缴费年限;重新就业参保后再次失业时,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符合条件的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享受其他待遇的区别
失业保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补助金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不扣减失业保险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