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领取期限一览,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的80%,
即:1800×80%=1440元/月
巫溪县、城口县、酉阳县、彭水县等4个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的90%,
即:1800×90%=1620元/月
领取期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①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二年的为三个月;
②累计缴费时间满二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
③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
④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
⑤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
⑥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为十六个月。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