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失业保险待遇明细有哪些?符合什么条件可以领取?社保网小编整理介绍
劳动者在职期间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后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是领取失业保险金。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其中,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二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劳动者在职期间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享受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
三是失业人员死亡的,遗属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法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是领取技能提升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该法规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五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按法定发放职业培训补贴,补贴的方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