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业金怎么领取?东城区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是什么?失业保险金申领多少钱?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需要符合的受理条件: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聘用关系)或个人委托存档人员与存档机构终止(中止)存档关系后,可在网上渠道(北京人社局官网、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APP等)申领领取失业保险金,无需提供个人材料。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
●您需要符合的受理条件:
1.参保职工和参保失业人员跨省转移接续应符合以下受理条件:
(一)参保职工跨省就业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选择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三)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符合领金条件但未申领,以及正在领金期间的参保失业人员,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移至新参保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四)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但在转出地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只转移失业保险关系,不转移失业保险费用。
2.申请人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转移信息,提出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3.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人和我市失业保险缴纳人一致。
●您需要准备的办理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卡
●您可以前往的办理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根据以下办理时间,请您合理安排:
工作日上午08: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