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领取时间如何计算?最长可以领取多少时间的?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1、失业保险的领取时间,其实就是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积交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减已经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交纳年限)来确定的;
2、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法定,以北京为例,按照以下标准来计算:
(1)累积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积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积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积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积缴费时间满五年以上,按每满一年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方式计算,确认增发的月数;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若是在领取时间内重新就业之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算,领取期限可以和前次应领未领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也不能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如何异地办理
1、携带用户身份证/社保卡/失业登记证等相关材料到转出地的社会保险部门或其委托单位;
2、填好《失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同时提交有关材料;
3、等待审核和划拨。转出地和转入地的社会保险部门会对用户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按法定划转失业保险费用;
4、领取待遇。在转入地的社会保险部门收到划转的相关资金后,用户就可以按法定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了。以上是关于失业保险领取时间的计算方法,希望能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