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断交一个月有什么影响吗?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是连续缴纳还是断交累计的缴纳?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部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者的基本生活费用,为了保证失业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对失业者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保险断交一个月有什么影响吗?
不会有影响的,失业保险断交一个月如果缴费年限未满一年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因为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之一为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失业保险断交一个月一般不会有什么影响。只要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如单位解雇并且失业保险累计缴纳一年以上,就可以领取失业金。领取失业金需要拿身份证、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去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一般是离职60天内办理,超过期限就无法领取。
失业保险的作用:失业保险主要是为了在职工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按法定发放失业金,以保护职工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如果未缴纳失业保险,职工在失业后将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相关法规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法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法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法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参考失业保险法规
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有关部门法定。
省、自治区可以建立失业保险调剂金。失业保险调剂金以统筹地区依法应当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为基数,按照省、自治区有关部门法定的比例筹集。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地方财补贴。失业保险调剂金的筹集、调剂使用以及地方财补贴的具体方法,由省、自治区有关部门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