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失业补助金后悔了可以补救吗?失业补助金可以领多少钱?失业金领了可以退回去吗?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失业补助金是一项为失业人员提供的社会保险,可以帮助他们度过找工作期间的难关。
一、申请失业补助金后悔了怎么办
如果您在申请失业补助金后后悔了,可以主动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门提出撤销申请的请求。
在请求被批准后,您将不再享受失业补助金的待遇,同时也不需要再履行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义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已经领取了失业补助金,那么您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退还已经领取的金额。
另外,如果您之前已经申请了失业保险金,并且在退休后再次失业,可以继续享受之前的失业保险金待遇,不需要再次申请。
二、已领的失业金怎么退还?
可以。
已领的失业金可以到职业部门办理退还手续,新单位办理社保时,公民的失业金就会停止支付,可以依法要求社保在重新参保之前一次性支付你的失业保险金。也即需要退还的只是找到工作后当月领取的失业金。
职工的失业金在单位终止合同的60天以内,去社保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备案,当时没有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的,可以在下次重新就业缴纳社保以后,在再次终止劳动合同时候一起累计月份合并领取失业金。
三、申请失业补助金有什么?
申请失业补助金虽然可以帮助失业人员缓解生活压力,但是也会对其未来产生一定的影。
首先,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时间越长,将来就业的难度可能会越大。因为在招聘时,雇主更愿意选择没有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求职者。其次,如果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时间超过了法定的期限,可能会影到申请其他社保待遇的资格。
四、失业补助金可以领多少钱
失业补助金的具体金额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异。在我国法定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范围内,不同地区的标准不同。例如,北京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70%,最高不超过180%;而在江苏省,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此外,如果您已经领取了失业补助金,但是在领取期限内还没有找到工作,可以根据当地法定申请继续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待遇,具体情况具体,并不是一概而论可以领多少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