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时间什么时候?有哪些资格条件?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一、执行期限
2024年度稳岗返还的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返还对象
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三、资格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及所在区域生产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法规,非“僵尸企业”且参保主体为非机事业单位;
2.截至2023年末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且不欠缴失业保险费;
3.2023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看查询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责任主体。
四、计算公式
裁员率(净减员率)=(上年初失业保险缴费人数-上年度在职死亡人数-上年度退休人数-上年末失业保险缴费人数)/上年初失业保险缴费人数
五、返还标准
1.大型企业按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返还。
2.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返还。
六、返还方式
1.普通单位稳岗返“免申即享”,即无需参保单位提出申请,社保局通过信息比对筛选初步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经公布无异议后,即拨付稳岗返还资金。
2.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主动申请”,需提供《劳务派遣单位申请稳岗返还承诺书》。对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稳岗返还资金,应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对涉及其余自有员工部分(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派遣到机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在稳岗返还法规覆盖范围之内。
劳务派遣单位在收到稳岗返还资金30个工作日内,需将全额拨付给实际用工单位的拨付凭证反馈至四平市社保局;30个工作日内未拨付的需退回稳岗返还资金至四平市社保局。后期查实劳务派遣单位未按法定使用和拨付稳岗返还资金的,取消下一年度申领稳岗返还法规资金资格。
七、申报流程
1.申请。参保单位填写《劳务派遣单位申请稳岗返还承诺书》(后附,也可在四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官网下载),到四平市社保局二楼31号稳岗返还专办窗口申请稳岗返还资金。
2.初审与复核。四平市社保局经办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失业科进行复核。
3.公布与发放。通过审核的单位名单,将在四平市社保局官网公布,公布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布结束后无异议的,返还资金将在公布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发放至单位银行账户。
八、资金用途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九、其他
1.用人单位2023年度存在失业保险欠费的,可在补缴后申领,其中,补缴的2023年度失业保险费纳入当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金额计算基数,补缴的其他年度史上欠费、滞纳金等不予纳入。
2.由于银行账号有误等原因造成稳岗返还资金拨付不成功的,参保单位可到稳岗返还专办窗口重新申报相关信息,进行返还资金二次发放。
3.参保单位对单位划型、失信惩戒、缴费信息等有异议的,须由参保单位举证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稳岗返还专办窗口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