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想要领取失业保险金要怎么领取?必须具备这些条件材料,了解办理流程,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等。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项保险,它是相关部门为因为失业而导致生活来源中断的劳动者提供的一项物质帮助。
失业保险金是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证,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
谁能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失业人员要领取失业金的要准备哪些材料?办理流程有哪些?

申请需要单位开证明吗?
经办机构认定失业人员状态时,通过内部经办信息系统比对及信息共享,核实用人单位已停止为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确认,不再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要领取失业金,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明?:通常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确认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这是关键材料,需确定表明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已解除,例如劳动合同解除书、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等,并需要提供停发工资(基本生活费)日期的证明。同时,这些材料应表明是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证明申请人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积极求职的意愿。这通常可以通过失业登记证、求职登记表、应聘记录或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获得相关证明来体现。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法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如下: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法定第十三条法定,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包括:
○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法规、规章法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