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可以领取几个月呢?
1.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金待遇享受月数最长为12个月失业保险
2.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失业金待遇享受月数为18个月;
3.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失业金待遇享受月数为24个月。
注:具体享受时间以实际为准,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当与前次失业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金申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要求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保险法第十三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定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本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