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可以领取的月数,在太原失业金领取几个月怎么算的?
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多久?
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两年以上不满三年的,领取六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三年以上不满四年的,领取九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四年以上不满两五年的,领取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领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缴费满16年可享受24个月)。
失业金申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参保缴费1年以上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情形:
根据保险法第十三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