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呢?
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多久?
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两年以上不满三年的,领取六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三年以上不满四年的,领取九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四年以上不满两五年的,领取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领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缴费满16年可享受24个月)。
失业金申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如果参保不满1年或者主动辞职是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哦!
注意: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即可同步进行失业登记,无需另行办理。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情形: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劳动者在非因自身主观意愿而导致失业的情况。通常用于失业保险金申请、就业救助等事项。以下是对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认定和相关处理的详情:
一、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相关法律第14条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法定条件之一。
非因个人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即可认定为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地方性法规
各地人社部门通常会结合实际情况对“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进一步细化。
二、常见的认定情形
以下情形一般可认定为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1.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关系解除
单位依法倒闭或解散;
单位因经营困难依法裁员;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合同期满未续签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
劳动合同终止而非劳动者主动提出。
3.因不可抗力导致失业
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导致企业停业、解散。
4.特殊劳动保护原因
因工伤、职业病或其他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5.劳动者辞职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因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缴纳社保、拖欠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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