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失业期间的主要经济来源,帮助失业者维持基本生活开支,缓解财务困境。
失业金申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情形: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劳动者在非因自身主观意愿而导致失业的情况。通常用于失业保险金申请、就业救助等事项。以下是对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认定和相关处理的详情:
一、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相关法律第14条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法定条件之一。
非因个人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即可认定为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地方性法规
各地人社部门通常会结合实际情况对“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进一步细化。
二、常见的认定情形
以下情形一般可认定为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1.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关系解除
单位依法倒闭或解散;
单位因经营困难依法裁员;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合同期满未续签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
劳动合同终止而非劳动者主动提出。
3.因不可抗力导致失业
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导致企业停业、解散。
4.特殊劳动保护原因
因工伤、职业病或其他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5.劳动者辞职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因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缴纳社保、拖欠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呢?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二年的,领取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三年的,领取八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四年的,领取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第五年领取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递增一年增加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领取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需要单位开证明吗?
经办机构认定失业人员状态时,通过内部经办信息系统比对及信息共享,核实用人单位已停止为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确认,不再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要领取失业金,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明?:通常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确认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这是关键材料,需确定表明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已解除,例如劳动合同解除书、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等,并需要提供停发工资(基本生活费)日期的证明。同时,这些材料应表明是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证明申请人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积极求职的意愿。这通常可以通过失业登记证、求职登记表、应聘记录或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获得相关证明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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