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全称“失业保险金”,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金申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按照要求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要求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有求职要求;已办理失业登记。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情形:
劳动者非因其个人意志而导致其在就业过程中被迫中断的情况主要涵盖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然而用人单位却不愿与之续签新的劳动合同;其次,当用人单位由于自身倒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勒令关闭、被撤销或者提前解散等因素时,也会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最后,还有其他可能因为用人单位的缘故,致使劳动者无法继续正常就业的特殊情况。
在这几种情境之下,作为劳动者的您往往能够享受到失业保险的法定福利待遇,或者其他相关权益的有效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告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章程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呢?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每满一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保留。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金领取需要什么材料:
领取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材料?
1.通常来讲,失业人员在没有工作了之后,用人单位应当主动提供证明来证明该人员已经不存在工作的条件,以及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拿到这个证明之后,要交给失业人员,由失业人员报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的管理部门来进行处理,并且申请失业保险。
2.这是在劳动者失去工作之后,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开具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有一些原因没法开,或者是没有及时开证明的话影响的失业人员申请办理失业保险的话,这就相当于在单位的过错之下劳动者受到的损害,此时用人单位是要向劳动者提供一定的补偿的。
3.在失业人员拿到了用人单位给出的证明之后,就可以拿着证明去填写失业保险金申请表,这个表填写的之后就相当于进行了失业保险的申请。填这个申请表的地点是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失业保险办理机构,一定要拿到证明的60天内进行办理,如果超出了这个时间是不予办理的。到了那里之后就可以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来填写申请表了。
4.在申请表填写好了之后,要出示以下几个材料才能够真正的申请成功,包括本人的身份证明,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及其相关证明都可以证明,只要是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就可以。拿出用人单位给出的失业证明,还有自己的失业登记,拿出相关部门的登记记录就可以了,如果相应的工作人员和部门有其他要求的话,要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初试,各个地方的法定可能不太一样,具体要按照该省市出来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相关法规的法定来进行。
5.如果按照法定的程序,并且拿出了完善的手续之后,就可以领申请成功失业保险金了。失业保险金是按月发放的,每个月到了日期之后就可以拿着相关的凭据和单证到指定的银行来领取了。
6.每个月在领取保险金的时候都需要到指定的部门来说明自己找工作的情况,如果没有正常原因又不说明情况的话,该月的保险金就会停止发放。
7.由于失业保险金是对于失业人员在找不到工作的一段时间之内生活的保证,所以一定要证明自己的身份,包括一定要努力的寻找工作,因为这不像是其他的保险,如果自己已经找到了工作,却没有说明的话,是违反法定的。
温馨提示:本数据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具体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