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其目的在于保护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并通过提供经济援助来减轻失业带来的经济压力。
失业金申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备注:失业人员需办理失业登记后方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尚未办理失业登记的申请人,请尽快办理失业登记,以免影响后续失业保险金的领取。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情形:
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要求的。
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呢?
1.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金待遇享受月数最长为12个月失业保险
2.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失业金待遇享受月数为18个月;
3.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失业金待遇享受月数为24个月。
注:具体享受时间以实际为准,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当与前次失业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保卡或身份证件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