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即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金申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要求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情形: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呢?
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金领取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本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