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完了还能领失业补助金吗?
还能领,失业金申领完毕之后依旧是没有找到工作的,并且在失业补助金申领时间内,是可以继续申领失业补助金的,二者并不冲突,可以重复享受,但是不能同时享受,也就是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是不能领失业补助金的,但如果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是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的。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被辞退);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1】领取失业保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不含参保不足1年个人不缴费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相当于主动离职、入职不满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领,领完失业金还没找到工作的朋友也可以领。
简单来说就是失业金是我们缴纳的失业保险给予的赔偿,而失业补助金是给予的补贴,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要求是先申请失业金,再申领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