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最新海口失业金领取条件如下:按照相关法规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相关法规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一、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相关法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二、领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2寸彩色相片2张;
3.社保卡;
4.如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失业保险手册》须一同携带。
三、受理时间
每月1—17日(工作日受理)。
注意事项:
1、失业人员自被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本人亲自前来办理。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个人医疗保险由当地缴纳,请失业人员在领取期间不要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否则我们将无法替你缴纳,由此造成的后果本人自负。如需自行缴纳个人养老保险,请及时到海口市社保办理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手续。
3、如在本省其他市县缴纳了失业保险,并未领取过失业保险金的,凭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就业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至海口市就业合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