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怎么领取补助金的,详情如下,下文就随社保君来看一下。
北京市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在参加失业保险,且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进行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并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聘用关系证明或终止存档关系证明(辞职须有辞职证明材料),核定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北京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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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②在京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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