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失业补助金如何办理?申领失业补助金需要什么条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社保网小编整理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1、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为佛山市、在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停保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在佛山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即领取最后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身份证明原件;
2、失业补助金申请表。
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凭身份证或社保卡登录以下任一渠道即可办理:“粤省事”小程序、广东省人社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我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以粤省事小程序为例。
①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进入小程序首页左上角选择城市为佛山市,选择“社保”服务板块(如未关联社保卡可按照页面提示关联社保卡)。
②选择“失业”-“失业补助金申领”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③阅读办事指南,点击“开始办理”。
④阅读承诺内容,点击“我承诺遵守上述内容”。
⑤进入填写信息页面,系统通过数据比对自动获取联系电话、劳动关系终止原因、银行账户等信息,手动选择“受理机构”,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银行账户信息页面,选择或新增账户,点击“确认选择”。
⑥进入信息确认页面,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进行提交,如需修改则点击“修改”按钮,回到需修改的信息页面更正后继续提交。提交成功后即完成业务申报。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情况可前往“个人中心-我的事项”查看。
2、线下办理:本人携带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到最后参保所在区社保机构各分局(办事处),填写《失业补助金申请表》办理申请,或在社银智能柜员终端机自助办理。
办理时限:
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发放标准:
1、在佛山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
2、失业保险缴费时间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
缴费时间计算:
失业人员的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计算按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执行。如在外地有缴费年限,可先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后再申请失业补助金。发放期间不办理转入转出。不得跨统筹区领取。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在核发失业补助金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