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的一些法规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完善的,都是根据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带好事业的登记证等相关的资料到街道办进行登记,再搬去事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符合条件的,就可以正常进行领取了,一般是按月发放,具体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一、如何领取失业金
1、带好就业失业登记证、退工单、银行卡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登记,再到区就业促进中心受理点审核盖章。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以此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法规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法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法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法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领取条件和申领条件是什么
1、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
2、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辞职;
3、本次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4、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5、劳动手册;
6、失业保险登记表;
7、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8、身份证;
9、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
10、因此上海领取失业金首先是需要进行失业登记,然后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并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申领,比如非自愿辞职,失业保险费已缴纳满一年,具有上海的常住户口,已经办理了失业和求职登记等,这样才能进行申领。未满足条件的,是不能够申领成功的,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