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有时间限制吗?
没有时间限制。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以随时申领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

1、之前没有领完的失业保险金,再次失业后能继续领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2、申领失业保险金会影响就业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以后找工作没有任何影响。详见》》申请合肥失业金,会不会影响找工作?
3、失业保险金只能领一次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没有次数限制。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4、试用期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有关法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入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告,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
5、哪些情况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4)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5)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6)法律、法规、规章法定的其他情形。
注:据此,因公司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原因离职,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