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失业保险金期满前找到新工作,失业保险金待遇停发吗?
申领失业保险金之后找到工作会停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法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申领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两个条件
参保缴费1年以上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这里提醒大家
如果参保不满1年或者主动辞职
是不符合领金条件的哦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包括下列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章法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因公司拖欠工资、
不缴纳社会保险原因离职
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