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两个条件
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这里提醒大家:如果参保不满1年或者主动辞职,是不符合领金条件的哦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其他情形。
因此,因公司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原因离职,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每次最长可以领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如符合条件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1.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期限为3个月;
2.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期限为6个月;
3.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期限为9个月;
4.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期限为12个月;
5.满5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增加1个月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详解
(一)准备材料
身份证或社保卡:证明个人身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证明劳动关系的结束。户口簿(部分地区需要):部分地区用于核实户籍信息。近期免冠照片(部分地区需要):用于办理相关证件或资料存档。
(二)办理失业登记
到当地社保局或通过线上平台提交失业登记申请: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线下或线上方式,线下前往当地社保局办事窗口,线上登录当地社保部门指定的线上平台。提交相关材料并填写《失业登记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失业相关情况,提交准备好的材料,完成失业登记申请。
(三)申领失业保险金
在办理失业登记后,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部门或通过线上平台提交失业保险金申领申请:按照要求填写申领表格,上传或提交相关材料。社保局审核通过后,会将失业保险金发放到你的银行账户:审核通过后,将失业保险金发放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温馨提示:本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