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你失业后怎么应对当下的生活,那就可以了解一下失业失业金的领取了,因为在你工作期间,单位有缴纳社保五险的,其中失业保险的作用就在这时发挥出作用了。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项保险,它是相关部门为因为失业而导致生活来源中断的劳动者提供的一项物质帮助。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和失业保险相关法规第十四条的相关法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法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法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这意味着,只有在参加了失业保险并按时缴费满1年后,失业人员才有资格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人员失业的原因并非出于个人意愿。这包括但不限于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导致劳动者辞职、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形。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失业人员主动辞职,通常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3.已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需要在失业后的一定时间内(通常为60日内),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这是确认失业人员身份和失业状态的重要步骤。
4.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需要表达继续求职的意愿,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引。这有助于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再就业。
不同地区对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可能还有一些特殊法定。例如,某些地区可能要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需要定期参加再就业培训或职业介绍活动,以证明其正在积极寻求新的就业机会。

在什么情况下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保险待遇指哪些方面的?
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失业保险待遇中,医疗补助金是失业人员患病就医时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补助,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确定的,一般包括每月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的门诊费和按法定比例报销的医疗费两部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参照当地在职职工的法定;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是为了鼓励和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而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一般说来职业介绍的补贴支付给职业介绍机构,由他们为失业人员免费介绍职业,而职业培训的补贴的支付方法则不同,有些是直接发给失业人员、有些则是失业人员培训后报销,还有的是对培训失业人员的培训机构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