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也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每次最长可以领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如符合条件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1.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期限为3个月;
2.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期限为6个月;
3.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期限为9个月;
4.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期限为12个月;
5.满5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增加1个月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会影响再就业吗?
不会。领取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人员的权益,不会对再次就业产生负面影响。企业在招聘时,不会因求职者领取过失业保险金而歧视或拒绝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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