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证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
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呢?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金申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参保缴费1年以上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情形:
所谓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就是非自愿失业。按照劳保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法》等有关法规,非本人原因中断就业的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五)法律、法规另有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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