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证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以上并在停止缴纳失业保险后60天内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金。
失业金申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参保缴费1年以上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呢?
领取期限
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情形:
根据相关法规,参保缴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是劳动合同终止的。
二是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四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是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是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