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可以领取的月数,在太原失业金领取几个月怎么算的?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
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失业前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金申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按照要求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要求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有求职要求;已办理失业登记。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情形: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章而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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