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可以领取几个月呢?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月数,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累计是指在不同参保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合计月数,满12个月为1年)。累计缴费满1年但不满2年的,可以领4个月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金申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按照要求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要求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有求职要求;已办理失业登记。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有哪些?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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