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取月数是如何计算的呢?下面跟着新社通小丫一起来了解下: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确定。缴费每满1年可以领取2个月,满10年可以领取20个月,满12年及以上可以领取24个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金申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参保缴费满1年。失业前用人单位和个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需满1年(可跨单位累计),部分地区对特殊群体放宽要求。
2、非本人意愿失业,如被裁员、合同到期未续签、公司欠薪或倒闭等,主动辞职通常不符合资格。
3、完成失业登记并积极求职,需在30天内登记(支持线上办理),并定期向社保机构汇报求职进展。
领取期限根据缴费年限确定:1-5年最长领12个月,5-10年最长18个月,10年以上最多24个月。特殊群体如临近退休人员(距退休不足1年)可延长至36个月,且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养老保险。若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新累计,最长不超24个月。
领取失业金有哪些步骤:
广西南宁线上线下都能申领!
准备好社保卡或身份证件
线下申领地点为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线上失业人员可随时随地在网上申领失业保险金,异地也可以申领。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全国统一入口
微信、支付宝也可以申领,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入首页,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服务。还可以下载掌上12333APP,在“服务”栏目下,选择“失业保险”中的“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服务,也可以搜索服务名称,直接办理。
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以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不过要注意,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如果选择回户籍地申领,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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