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呢?
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每满六个月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六个月计算;
3.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金申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情形:
根据保险法第十三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