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即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劳动者因为交纳了失业保险,在失业期间得到的救济补助金,也就是由失业基金给失业者的生活补助。
失业金申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参保缴费满1年。失业前用人单位和个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需满1年(可跨单位累计),部分地区对特殊群体放宽要求。
2、非本人意愿失业,如被裁员、合同到期未续签、公司欠薪或倒闭等,主动辞职通常不符合资格。
3、完成失业登记并积极求职,需在30天内登记(支持线上办理),并定期向社保机构汇报求职进展。
领取期限根据缴费年限确定:1-5年最长领12个月,5-10年最长18个月,10年以上最多24个月。特殊群体如临近退休人员(距退休不足1年)可延长至36个月,且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养老保险。若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新累计,最长不超24个月。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是劳动合同终止的;
二是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四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是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是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呢?
1.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金待遇享受月数最长为12个月失业保险
2.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失业金待遇享受月数为18个月;
3.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失业金待遇享受月数为24个月。
注:具体享受时间以实际为准,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当与前次失业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金领取需要什么材料:
满足条件后,可以按照以下流程提交材料进行申请:
单位出具证明:参保单位需要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给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给劳保局劳动争议仲委会备案。
领取并填写表格:失业保险中心会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调整查看核实。确认无误后,会发放《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失业求职登记表》,您需要认真填写。
盖章:根据户口所在地的不同,您需要在《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建议处空格,到相应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
提交材料:您需要提交三张一寸的彩照、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填好的《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失业求职登记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温馨提示:本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