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标准一览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老人高龄津贴标准
1、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100元高龄老年人津贴;
2、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200元高龄老年人津贴。
老人高龄津贴申请条件:具有北京市户籍,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在1918年1月1日前出生)
老人高龄津贴申请所需资料
申请时: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含集体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三张近期二寸照片;
3、填写《北京市高龄老年人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4、如委托近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手续,还须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相关委托书。
领取时:北京市高龄老年人津贴和补助医疗领取证。
老人高龄津贴申请流程
1、符合申请高龄津贴条件的人员,应持办理材料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申请;未成立居委会的新建居民小区内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一般情况下从申请时间开始30个工作日之后可以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领取高龄老年人津贴。高龄老年人津贴按月发放,领取时需携带《北京市高龄老年人津贴和补助医疗领取证》和家庭户口簿。
3、对高龄津贴申请和发放工作有异议时,可在接到不符合申请高龄津贴的通知后10日内向(街道\乡\镇\区县老龄办)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温馨提示】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区(县)老龄办委托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北京市高龄老年人津贴和补助医疗领取证》,申请人第一次领取津贴时同时领取《北京市高龄老年人津贴和补助医疗领取证》,以后凭《北京市高龄老年人津贴和补助医疗领取证》按月领取高龄津贴。
2、高龄津贴是三个月复审一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领取高龄津贴时,需带《北京市高龄老年人津贴和补助医疗领取证》和家庭户口簿,其中,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根据《关于取消调整74项市政府部门要求基层开具的涉及群众办事创业各类证明的通知》(京审改办函【2016】12号)文件规定,不再需要提供经常居住地出具的证明,改为通过北京市养老服务与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核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