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丹东市调整老年人高龄津贴新规下面和新社通小编一起了解老年人高龄津贴的详情。
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市调整老年人高龄津贴新规。
发放范围:具有丹东市户籍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驻丹部队离退休人员中无地方户籍且居住在本市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发放标准: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80~89周岁低保、低保边缘户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80~89周岁其他老年人每人每月30元。

发放方式:老年人达到法定年龄的前一个月,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高龄津贴自老年人达到法定年龄的当月起发放,每月月底前发放给申请人本人。
温馨提示:因故未能及时提出申请的,可自老年人达到法定年龄的当月起补发,补发不超过24个月(80~89周岁其他老年人高龄津贴补发,最远追溯至2025年1月),申请补发时老年人已经去世或户籍迁出本市的,不予补发。请各位满足申领条件的老年人,结合生活实际,合理安排申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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