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1月1日起,退休年龄方案将迎来重大调整。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其法定退休年龄将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和五十八周岁。下面随新社通小编一起了解详情。
江苏南京2025年起,法定退休年龄到底是多少岁?又是如何计算的?
退休年龄的新规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男职工退休年龄调整
原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保持不变,但实施渐进式退休新规。
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将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直至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
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调整
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
从2025年1月1日起,这类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将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
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
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
从2025年1月1日起,这类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将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
逐步延迟至五十八周岁。
实例说明如下:
男性职工:
假设某男性职工出生于1981年,按照原法规,其退休年份为2041年(1981年出生+60=2041)。根据新法规,其退休年份将调整为2044年(2041+3=2044)。这里的“+3”是因为从2025年开始,每四年延迟一年,到2041年时已经延迟了三年。
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
假设某女职工出生于1981年,按照原法规,其退休年份为2031年(1981年出生+50=2031)。根据新法规,其退休年份将调整为2036年(2031+5=2036)。这里的“+5”是因为从2025年开始,每两年延迟一年,到2031年时已经延迟了五年(但注意这里为了方便计算直接给出了结果,实际上每年都在按照新法规逐步延迟)。
同样地,如果某女职工出生于1985年,按照原法规,其退休年份为2035年(1985年出生+50=2035)。根据新法规,其退休年份将调整为2040年(2035+5=2040)。
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
假设某女职工出生于1981年,按照原法规,其退休年份为2036年(1981年出生+55=2036)。根据新法规,其退休年份将调整为2039年(2036+3=2039)。这里的计算逻辑与男性职工类似。
如果某女职工出生于1985年,按照原法规,其退休年份为2040年(1985年出生+55=2040)。根据新法规,其退休年份将调整为2043年(2040+3=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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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几年?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时间表如下:
2025年至2029年
最低缴费年限:15年
说明:在此期间退休的人员,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社保累计缴满15年,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030年至2039年
最低缴费年限:逐年递增,每年增加6个月,直至2039年达到20年。
2030年退休: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6个月。
2031年退休:最低缴费年限为16年。
2032年退休:最低缴费年限为16年6个月。
2033年退休:最低缴费年限为17年。
2034年退休:最低缴费年限为17年6个月。
2035年退休:最低缴费年限为18年。
2036年退休:最低缴费年限为18年6个月。
2037年退休:最低缴费年限为19年。
2038年退休:最低缴费年限为19年6个月。
2039年及以后退休:最低缴费年限为20年。
江苏南京养老保险是不会失效的。它可以接续计算。根据有关法规的通告,对于因某种原因单位或个人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视为欠缴。欠缴月份无论全额欠缴还是部分欠缴均暂不记入个人账户,待单位或个人按法规补齐欠缴金额后方可补记入个人账户。职工所在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用期间,职工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所足额缴纳的费用计入个人账户,并计算为职工实际缴费年限。总共缴满15年后,退休后可以领取养老金,若退休前没有缴满15年,会一次性返还之前缴纳的个人部分的费用。以下是关于养老保险断交问题的详细介绍:
养老保险断交可能的影响
1.可能影响退休金金额:
尽管年限累计有效,但“多缴多得”机制下,断缴会拉低未来的养老金水平。因此,尽量保持连续缴纳,以提高退休金金额。
影响养老金水平:
虽然断交不会影响累计缴费年限,但“多缴多得”的机制意味着,断交可能会降低未来的养老金水平。因为养老金的计算与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都有关。
2.不影响累计缴费年限:养老保险断交后,之前缴纳的年限仍然有效,可以累积计算。只要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或根据未来方案调整后的年限),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