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焦作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局采纳审计建议,联合印发《关于焦作市涉刑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联合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规范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管理工作,保障社保基金安全。
通知明确,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实行联合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工作机制,每季度首月10日前召开部门联合会议,开展信息通报,由5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对涉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处置工作中重难点问题进行讨论,安排部署工作。市法院负责提供上季度全市刑事判决人员信息,市检察院负责提供上季度全市批准逮捕人员信息,市公安局负责提供上季度全市批准刑事拘留、通缉人员疑似退休人员信息,市司法局负责提供上季度全市监狱新接收服刑人员信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汇总上季度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信息,并分别发送其他四部门,实现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
二是开展信息核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提供的涉刑人员信息,比对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数据,逐条核实,在传送给全市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查确定涉刑人员违规领取待遇情况。
三是做好处置工作。
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确定涉刑退休人员办理停发手续,通知涉刑人员原工作单位或退休部门开展违规领取待遇追收工作。因原单位未及时申报造成多发养老待遇的,由原单位负责追回。对拒不退款或涉嫌欺诈、冒领、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跟踪监督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