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城镇失业人员或选择在杭州市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市区以外城镇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注意:这里的“失业”是指“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也就是说只有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是符合条件的。换句话说,主动要求辞职是领不到这笔钱的。
领取标准:
2017年12月1日起,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失业保险金标准已从原来的1448元/月调整至1608元/月,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杭州市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