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申请条件
统筹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
申请材料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
2.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符合条件的予以录入受理
3.对材料进行归档处理
4.根据告知渠道对审核决定内容进行告知或送达
相关内容:浙江省内养老保险不需转移
全省社保业务系统实现集中(宁波地区暂除外),集中后省内养老保险关系无需办理实时转移。退休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归集即可。
宁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条件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在参保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统筹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法规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按相关法规领取养老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受理条件
相关区域内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