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如“候鸟”般辗转多地工作的人群,有以下规则:
“十年规则”:在某地工作满10年,可选择在该地办理退休。
“就近原则”:若有多个地方工作都超过10年,通常选择最后参保地办理退休。
“户籍底线”:若没有一个地方工作满10年,就需回户籍地办理退休。比如小陈,在广州工作5年、深圳工作7年、上海工作4年,按要求,由于没有一个地方满10年,他需要将社保关系转回户籍地办理退休。
人在外地时,领取养老金的方式主要取决于个人的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年限。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情况及对应的领取方式:
一、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
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那么应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个人可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累计缴费满15年后,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二、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
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但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应在该地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个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等,到当地社保局办理领取手续。
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则需要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那么需要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综上所述,无论人是否在户籍地,只要满足领取养老金的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就可以根据个人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年限的情况,在相应的地点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